聲 明
更新時間:2018-06-06 17:08:10點擊次數:3882次
近來,經相關消費者舉報和我公司調查取證,發現市場上出現了未經我公司授權或許可擅自使用“力度國際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”的工商營業執照及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商家資質信息公示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》第一章第二條名譽權,該行為屬侵犯權利的違法行為,依法應當受到法律的禁止和制裁。
在此,我公司嚴正聲明如下:
(編輯:hyw16511)